1.1校准方案的制定
实验室应根据设备用于检测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及实验室相关体系文件制定校准 方案,以满足 CNAS-CL01、CNAS-CL01-G001 以及相关应用说明的要求。校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a) 设备信息(设备名称、型号、编号);
b) 设备主要用途;
c) 溯源方式;
d) 需要校准的参数;
e) 各参数校准范围、校准点(适用时);
f) 各参数最大允差或不确定度的要求;
g) 校准周期;
h) 各参数的校准结果(数据)是否能满足要求的确认方法。
如果测量设备因没有相应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等原因,以非校准证书的形式作 为溯源证明时,实验室应确认其技术有效性(技术上是否能够等效为校准证书),以及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实验室可根据自身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校准方案进行复审和必要的调整。
1.2 校准周期的确定
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应由具备相关测量经验、设备校准经验、熟悉设备使用情况 的专业人员完成。确定设备初始校准周期时,实验室可参考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所采用的方法和设备制造商的建议。此外,实验室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 预期使用的程度和频次;
b) 环境条件的影响;
c) 测量所需的不确定度;
d) 最大允许误差;
e) 设备调整(或变化);
f) 被测量的影响(如高温对热电偶的影响);
g) 相同或类似设备汇总或已发布的测量数据。
1.3 校准结果的确认 校准结果的确认,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校准机构服务方是否满足要求;
b) 是否按照实验室提供的技术信息予以校准;
c) 各参数的校准结果(数据)是否能满足其校准方案的要求,并能作出相应判 断结果,测量不确定度是否满足要求;
d) 适用时,是否提供修正值/修正因子或示值误差、校准曲线等;
e) 如果测量设备因没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等原因,以非校准证书的形式作为溯 源证明时,实验室应确认其技术有效性(技术上是否能够等效为校准证书),以及是否满足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