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咨询项目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 监督检查(飞行检查)
业务概述:

监督检查(飞行检查)

由省、地 ( 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 简称飞行检查) ,其目的是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通过专项监督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运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1、组织方式的严密性

        省、地 (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所在地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运行情况,选择重点检测领域、重点检测地域和特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抽调省、地 (市) 级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中的专业评审员组成飞行检查组,提前一周进行集中培训,传达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计划,学习《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分组讨论检查的流程、方式和要求,提前做好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2、检查过程的严肃性

      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机构,可与所在地(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人员联系,配合做好飞行检查工作,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检查。检查组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相关行业要求及飞行检查作业指导书为依据,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确保时效性、公正性、准确性。

      检查组召开首次会议,宣读飞行检验通知、检查组公正性承诺、检查内容和要求,听取被检查机构情况介绍,通过参观实验室、现场查阅被检查机构资质、法律主体证明、查看管理体系及运行记录、与关键岗位人员交谈、检查现场设施设备运行、设备档案信息、查看实验室标准溶液配制及贮存、查阅内外部质控档案、历年评审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以点盖全地记录存在的问题和共性问题。

      检查组需分工明确、组织有序。组长对检查条款涉及的机构证书、资质、体系及运行记录进行全面核查。各组员自行抽查已获资质的检验报告(食品、非食品) 内容,跟踪验证检验报告中涉及的人、机、料、法、环的真实性、有效性、可追溯性。检查过程中被检查机构需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在末次会上与被检查机构的负责人及相关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沟通,提出今后工作中管理体系、资质持续有效运行的建议。同时要求被检查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管部门提报整改验证报告。

3、检查结果的严谨性

        检查组在飞行检查中应做到客观、公正,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负责组织的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做好廉洁自律和保密工作。检查过程中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记录,保存相关的证据性材料,检验结束后提交飞行检查报告。

        组织监督检查的省、地 (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收集汇总检查组飞行检查报告,及时总结,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和通报。

4、检查中需关注的问题

        对于被检查机构管理要素部分,应抽查机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查看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制定,通过检查相关管理记录验证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良好性。涉及的实验室技术要素部分,可以抽查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信息的形式,倒查检验过程中的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是否满足规定,确认其是否具备检测能力,追溯检测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同时对资质认定标志的使用、是否无资质或超资质开展检测活动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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